我院设立培训处、航海系和轮机工程系

      港院日前我院对拥有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两个水上专业特色的商船系进行了机构调整:成立培训处,专门负责船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撤消商船系,将原商船系划分为轮机工程系和航海系,实行专业化管理;将原商船系的海事培训部划归实训中心,负责公共专业证书的培训教学。这次机构调整是我院航海类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必将为规范学院航海类专业教育和培训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院办采编)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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